106.12.27 社員大會修訂通過
第1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「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學生社團申請暨獎懲辦法」訂定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資訊研習社(以下簡稱本社)組織章程(以下簡稱本章程)。
第二條 本社定名為「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 資訊研習社」(以下簡稱本社)。
第三條 本社屬學術性質社團,以「培養自身資訊能力,並鼓勵同學積極參與資訊活動、競賽」為社團宗旨。
第 四 條 本章程修訂程序:
(1)由社長、副社長或幹部提出修正草案,且出席會議之會員需達本社社員人數二分之一以上,經出席社員大會之社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有效投票,並通過後,方可修改。
(2)由二分之一以上社員連署提出章程修正案,出席會議之社員人數須達總社員人數二分之一,提出之修改草案經由參與社員投票,且過半同意方可逕行修正。
第2章 組織
第一條 本社最高權力單位為社員大會。
第二條 凡本校學生認同本社宗旨,經辦理入社手續後方成為社員。
第三條 本社幹部執掌如下:
(一)社長
1、 本社設有社長一人,任期為一學年,可連選連任乙次。
2、 社長為本社領導人,對社團指導老師及社員大會負責,對外代表本社,並執行推動社團事務。
3、 本社新舊任社長交接時,舊任社長應備妥「各項印鑑」、「郵局或銀行存簿」、「帳冊」、「財產清冊」及其他象徵本會精神之信物等進行交接,唯帳冊所列之帳目應結算至交接日止。
(二)副社長
1、 副社長應輔助社長處理社團事務,並於社長不克行使社長權力時全權代理。
2、 副社長亦負責社團活動經費之核銷。
(三)總務長
1、 總務長負責社內財務收支之管理與記錄。
2、 總務長負責管理社團器材等財物。
(四)網管組長
1、網管組長負責管理與維護社團伺服器。
(五)美宣組長
1、 負責宣傳社團活動以及最新資訊。
2、 負責設計文宣以及其他相關事項。
第四條 社員之義務如下:
(一)遵守本社章程。
(二)遵守本社決議案並履行。
(三)參與社員大會。
(四)繳交本社規定之社費。
第五條 社員若違規以下事項,則於幹部會議時表決除名時通知當事人前來:
(一)具有破壞社團名聲之事實。
(二)具有重大違規行為之事實。
第 六 條 社長得依據社團營運情況及人力需求所需新增幹部職位。
第三章 會議
第一條 本社會議分為社員大會及幹部會議,由社長主持召開。
第二條 社員大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,必要時得加開,並至少於召開前一週以各管道通知社員。
第三條 幹部會議每月定期召開一次。
第四條 若有緊急狀況發生,應由社長及副社長召開臨時幹部會議,並至少於召開前兩天通知。
第四章 選舉與罷免
第一條 社長選舉方式
(1)選舉資格:擁有本社社員身分一學期者方可參選。
(2)社長任期為一學年,並可連選連任乙次。
(3)同額競選:投票率須達全體社員人數二分之一,投票方式以贊成與不贊成來決定,贊成人數大於總投票數二分之一方可當選;若投票人數不達全體社員二分之一,則擇日重選。
(4)兩組以上同時競選:投票率須達全體社員人數二分之一,並以得票數最高者當選;若投票人數不達全體社員二分之一,則擇日重選。
第二條 其他幹部遴選方式以當屆社長指派之。
第三條 如社長未通過選舉:(1)應擇日舉行補選。(2)補選期間由上屆幹部進行代理職務。
第四條 社長罷免辦法:由全體會員五分之一連署,在會員大會提出罷免案,經全體會員二分之一以上通過後,其職位暫由副社長代理。
第五章 任期
第一條 社長及所有幹部之任期皆為一學年。
第六章 經費
第一條 本社社費為每一學期收取乙次,社費費用依該學期規劃而定。
第二條 本社經費用於社團所舉辦之活動、講師費用。
第三條 本社經費來源如下:
(1)社員繳納之社費。
(2)學校補助。
(3)其他贊助。
第四條 本社經費退費機制:在學期時間過一半之前,可退一半社費;反之則不予退費。